父母是他們孩子最親密和最直接的直系親屬。 父母與子女的人身、財產關系最密切,父母有撫養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和幫助父母的義務。有權依法繼承財產。為此,中國婚姻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的權利。”中國繼承法第十條第四款規定: “本法所稱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相互依存的繼父母。”這一規定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接下來就由深圳遺囑繼承律師為您講解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的權利嗎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生父母可以與其所生育的子女間有著一個自然的血親之間關系,生父母對其親生子女有法定的繼承權,不論該子女是婚生的,還是對于非婚生的。但是,親生子女經濟已由他人進行收養的,生父母對其不再能夠享有國家法定繼承權。收養法律關系以及解除后,生父母子女間依法恢復法律上沒有權利保障義務教育關系的,生父母對其生子女共同享有法定繼承權。
2、養父母是基于我國收養管理行為,與養子女可以形成自己父母教育子女家庭關系。收養關系問題一經中國成立,養父母與養子女發展之間即形成相關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關系,產生一種法律上的權利保障義務勞動關系,且其權利保護義務工作關系進行完全等同于親生父母對于子女間的權利義務發生關系。所以,在合法合理有效的收養關系存續期間,養父母是養子女的法定繼承人。養父母離婚與否不影響其對養子女的法定繼承權。無論養子女歸養母撫養,還是歸養父撫養,只要學生沒有全面依法解除收養關系,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法律擬制父母子女社會關系就依然能夠存在,養父母仍有權繼承養子女的遺產。
3、繼父母是婚后配偶的父親或母親的子女。繼父母是否有繼承繼子女財產的權利,取決于他們是否形成贍養關系。繼父母與繼子女形成贍養關系的,應當有權利義務關系,繼父母對繼子女享有繼承權。如果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只有名義上的關系,而實際上沒有贍養關系,則繼父母無權繼承子女。由此可見,與繼子女形成贍養關系的繼父母具有雙重繼承權,既可以繼承子女的遺產,也可以繼承子女的遺產。
4、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婚生子女,不論是兒子還是女兒,不論是隨父姓還是隨母姓,不論是已婚還是未婚,都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同等的繼承權。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對于養子女,收養關系成立對養子女的繼承權有以下兩方面的影響:一方面,對養父母及養父母的親屬,養子女與養父母的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繼承權;另一方面,對其親生父母及親生父母的親屬,養子女不再享有繼承權。只有在繼子女是受繼父母撫養教育的情形下,其相互之間才成立擬制血親,適用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具有與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權利和義務,相互間有繼承權。未形成撫養教育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只是一種姻親關系,不成立擬制血親,相互之間沒有繼承權。
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父母對養子女當然享有繼承權。但是,一旦收養關系解除,不論解除原因為何,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都終止,雙方不再享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繼父母對繼子女是否享有繼承權,取決于雙方之間是否形成扶養關系,即繼子女是否受繼父母撫養教育。形成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有權繼承繼子女的遺產;未形成扶養關系的,繼父母無權繼承繼子女的遺產。與繼子女一樣,繼父母也有雙重繼承權,即一方面,其可以繼承自己親生子女的遺產;另一方面,也可以繼承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的遺產。以上就是深圳遺囑繼承律師為您講解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的權利嗎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深圳遺囑繼承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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