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一方因法律過錯離婚另一方有權依法要求賠償。那么,在現實生活中,無過錯方如何申請離婚損害賠償呢?換句話說,離婚損害賠償應該如何申請?以下是深圳知名婚姻律師的具體答案。
一、如何申請離婚損害賠償
1、條件: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進行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2、時間:
(1)離婚損害賠償只能由無過錯方提起,且只能在離婚訴訟時或離婚后一年內提起。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單獨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我國現行法律不支持婚內賠償。
(2)無過錯方可以作為一個原告的離婚案件,提起環境損害國家賠償請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我們提出,如離婚時未提起,離婚后生活不能再單獨就損害進行賠償提起請求。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離婚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4)在離婚案件中,無辜一方為被告的,被告沒有在一審中提出損害賠償請求,法院應當在二審中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在離婚后第一次起訴。
二、離婚損害國家賠償該如何進行申請
除申請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條件和期限外,還需要了解離婚損害賠償的范圍和申請離婚損害賠償時需要提交的證據。具體而言:
1、范圍:
(1)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適用民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認定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2)精神損害賠償金額由以下因素確定:
①侵權人的過錯不同程度,法律法規另有相關規定的除外;
②侵權行為的方式、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況;
③侵害社會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④侵權人的利潤;
⑤侵權人承擔社會責任的經濟發展能力;
⑥被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在實踐中,它通常是根據不法行為者的手段、場合和行動方式、對受害者造成的損害程度、不法行為者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以及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和其他因素作出綜合判斷。
(3)重大損失以實際損失金額為限。
2、證據:
離婚訴訟中,如要求企業一方承擔環境損害國家賠償的責任,就需要我們主張方提交充足的證據來支持其對對方的指控,損害賠償的證據作為主要內容包括:
(1)承認錯誤的責任人的書面記錄或口頭陳述。
(2)居民(村)委員會或者犯罪一方所在單位出具的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或者共同生活的證明。
(3)由婚姻登記機關簽發的與他人結婚證書。
(4)主管當局(如醫院)發出的家庭暴力診斷書或主管當局發出的受傷證明書。
(5)人民法院作出的構成虐待罪、遺棄罪或者其他與家庭暴力有關的犯罪的刑事判決。
(6)左右一個鄰居的證詞。
(7)顯示有過錯一方事實或行為的照片。
(8)司法行政執法機關的有關記錄。
深圳知名婚姻律師認為,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但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時已明確放棄該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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