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屬于特殊的情況,如果房租的繳納發生困難,可以與房東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功的情況下,可以考慮按民法典的規定,要求以“不可抗力”為由要求解除合同,以“不可抗力”為由而解除合同的情況下是不算違約的。而不可抗力的認定如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某一情況是否屬不可抗力,深圳資深合同律師應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加以認定:
(1)不可預見性:法律要求構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須是有關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對這個事件是否會發生是不可能預見到的。
(2)不可避免性: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對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盡管采取了及時合理的措施,但客觀上并不能阻止這一意外情況的發生,這就是不可避免性。如果一個事件的發生完全可以通過當事人及時合理的作為而避免,則該事件就不能認為是不可抗力。
(3)不可克服性:不可克服性是指合同的當事人對于意外發生的某一個事件所造成的損失不能克服。如果某一事件造成的后果可以通過當事人的努力而得到克服,那么這個事件就不是不可抗力事件。
(4)履行期間性:對某一個具體合同而言,構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須是在合同簽訂之后、終止以前,即合同的履行期間內發生的。如果一項事件發生在合同訂立之前或履行之后,或在一方履行遲延而又經對方當事人同意時,則不能構成這個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ㄒ唬┮虿豢煽沽χ率共荒軐崿F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ㄈ┊斒氯艘环竭t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房租無法按約定支付的,不算違約,可以和房東協商處理,房東應考慮租客實際難處予以延期支付。若協商不成,則可由通過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方式來解決。更多法律咨詢深圳資深合同律師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