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私自改造房屋違法嗎
如果沒有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造,違法。承租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合同約定及物業管理要求合理使用租賃住房,不得擅自改動住房結構和室內設施設備,不得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房屋租賃后被改造怎么辦
出租人發現后有不同解決方式:
(1)要求恢復原狀,租客擅自改裝行為還未破壞到房屋,像是把白墻粉刷成其他顏色的,出租人可以要求租客把墻體顏色刷成原來的白色。
(2)賠償損失,改裝導致房屋毀損的,出租人可以要求租客賠償所造成的實際損失。
(3)解除租賃合同,承租人不按合同約定使用房屋,出租人享有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權利,在租期未到的情況下也不構成違約,同時解除后仍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租客除了不按約定的方式使用租賃的房屋,房產糾紛深圳律師有以下兩種行為的,出租人也可以解除租賃合同:
(1)租客沒有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在合理的期限內承租人還是逾期不支付的。有正當理由如在外出差,或者出租人沒有給合理期限的,出租人就不具有單方解除的權利。
(2)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在租期未到因工作變動不能不搬離的情況普遍存在,此時若要轉租就要經過房東的同意,否則轉租的行為就構成違約,房東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責任。
最后,解除租賃合同通常伴違約責任,要是像店面、寫字樓層被改裝,造成的損失相對較大,違約責任也就重,雙方可以協商確定,無法協商的,可以找個律師介入,幫忙收集證據確定承擔責任的范圍。
房屋租賃后被改造怎么維權
承租人如果未經房屋所有權人的許可擅自進行裝修的,也可能構成侵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十六條規定:“非產權人在使用他人的財產上增添附屬物,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承租人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的情況下,私自進行裝修侵害了所有權人對其房屋的所有權,損壞了房屋的完整性,房屋所有權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承擔恢復原狀和賠償損失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房產糾紛深圳律師提示:租客改造出租房前,應當征求房東同意。沒有經過房東同意而擅自改造出租房的,房東可以要求解除租賃合同,請求租客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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